3月20日,陕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节水护水创新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积极实施“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区域方略,着力实现由单纯治水向系统治水、刚性治水向柔性治水、部门管水向协同治水的根本转变。以把控水量、保护水质、提升水效为核心,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持续推进节水护水创新,提升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
《意见》明确,到“十三五”末,陕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12.92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压采1.98亿立方米;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节水护水约束、激励与考核机制逐步健全,河湖水系水生态水环境全面向好,让陕西涌动水的灵气。
《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以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为机遇,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规划。出台省级“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力争把进国家规划盘子的项目树在陕西江河上。二是把农业节水作为大事,集中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到“十三五”末,陕西省实现节水灌溉面积176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60万亩,年节水量5.8亿立方米。三是以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管为突破,纵深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水价改革,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和阶梯式水价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大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产业园区节水减污行动,积极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到“十三五”末,创建省级节水示范县(园区)20个,创建100家节水型企业和社区、50家水效领跑者。大力开展节水护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水护水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节水、亲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四是以水的源头保护为重点,确保水质安全干净达标。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陕西省政府批准划定的151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大中型灌区水源为重点,限期清除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排污口,取缔网箱养殖、农家乐、旅游垂钓等活动。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要求,对列入全国重要水源地名录的18个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引汉济渭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全面提高水源地监控和预警能力。五是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确保江河库渠生命健康。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六是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导向,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市县级行政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完成情况、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体系,强化季度和年度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落实。对因盲目决策、工作失误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江河库渠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