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商家想在商品上打上某单位“特供”、“专供”字样,为所售商品“贴金”再也行不通了!继此前专门下发通知,对市场上出现的“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广告宣传内容进行清理后,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再度发文,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进一步清理含有“特供”、“专供”字样的商品。
据悉,为防止商家及商品混淆视听,省工商局于2016年10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春节临近,各类商业广告发布量急增,特别是以酒类商品为主的商品使用“特供”、“专供”字样的行为有所抬头。对此,省工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红盾春雷行动2017”专项行动,进一步开展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广告内容专项行动,以酒类、茶、土特产品、礼品等为重点商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户外广告、网络广告、商品包装广告等检查力度。
四川省工商局要求,各级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向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规范广告宣传内容,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