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海南省《2017年度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7年底,海南省各市县城区内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实现油烟100%达标排放。

根据油烟治理的目标,按照“查处整改一批、取缔关闭一批、规范引导一批”的原则,海南省将全面治理餐饮门店、老旧社区无烟道楼栋、露天烧烤摊点油烟污染问题,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降低烟尘排放,从而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方案》,对餐饮门店的油烟治理,要求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对未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饮店,将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增设的专用烟道的,将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海南省将加强源头控制,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餐饮项目时,必须按照相应标准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审批制度,严把准入门槛;对露天烧烤严厉打击,将全面取缔主城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的店外经营行为;为防止死灰复燃,对露天烧烤等餐饮将依法收缴燃煤炉灶;积极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

此外,今年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为强化监督考核,《方案》同时明确了油烟整治责任主体,由各管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餐饮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年底考核达不到整治目标要求的,有关责任人将被问责。(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孙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