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石,也是小微、“三农”、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的重地。然而,县域也是金融服务的短板。3月23号,第98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湖南银监局副局长唐智杰指出,长期以来县域一直是银行业服务的短板,以三农和小微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县域中小法人银行不发达,造成金融服务供给与经济结构上的偏差,县域存贷比偏低,资金外流、储蓄向投资的转换率低,县域实体经济不仅得不到有效资金供给,同时抑制了银行业自身发展。

农村地区资金外流严重,是我国县域金融普遍存在的问题。唐智杰称,资金的本质是逐利的,如同“水往低处流”一个道理,经济生活中资金必然会往能够创造最大效率的地方去。而大的行业、大的产业、大的企业以及发达地区,由于具备规模优势、先发优势、技术优势,肯定是资金追求的乐园,所以必然会造成农村的资金外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农村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供给,越供给不足,就越吸引不了资金,长期以往,必定会形成恶循环,造成农村资金“缺血”、“缺氧”,所以会形成“富的地方越富,穷的地方越穷”的马太效应。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想方设法从源头上提供更多的资金,要培育自身“造血”、“造氧”的功能。

对此,唐智杰表示,大力构建“一县两行”,做优做强县域法人机构,是补齐农村金融短板、不断改善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的根本出路。

所谓“一县两行”,是指在每个县改制组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设立一家村镇银行,支持做优做强“当地人民自己的银行”,促使“当地的钱留在当地”。

具体来说,在农信社股改方面,湖南银监局制订了三年全面完成股改的规划。据湖南省信用联社主任李勤介绍,湖南农信目前有93家农信社已经完成了产权制度的改革,还有9家正在走改革的程序,并计划今年全部完成辖内102家法人机构的产权改革。另外李勤还表示,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改变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县域的宗旨,不能脱离农村,而要向内控严密、管理规范、经营高效的现代金融企业转变。

湖南银监局合非处处长唐圣奇介绍了湖南省政府对设立村镇银行的一系列政策优惠,“对在贫困县新设立县级银行分支机构,省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设县以下银行营业网点,县财政予以10万元奖励。”在营业用房、拨付开办费用、组织存款资源等方面也给予一定的配套优惠政策。

2016年末,40家村镇银行覆盖47个县市,县域覆盖面达54%。在成效方面,村镇银行一方面拉低了融资的成本,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基本都从原来的100%—150%降低到20%—50%。另一方面,村镇银行的成立使县域的存贷比提升了约8—10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为坚决遏制县域资金外流,湖南银监局于2014年制订出台《关于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加强县域银行机构设置统筹规划,将既有机构存贷比40%、新设机构存贷比承诺达到50%以上作为新设县域分支机构的前置条件。

结果显示,“一县两行”政策对增加县域资金供给效果明显。79家县域农商行近六年新增存贷比达62.4%,高于大中型银行11.7个百分点;同时,“一县两行”发展带来的“鲶鱼效应”,推动大中型银行向县域倾斜资源,大中型银行存贷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