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由于此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将处置“僵尸企业”比作去产能的“牛鼻子”,可以预期,在这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清理和处置僵尸企业必然会有实质性的突破。

当然,这种突破是有条件的。我们认为,僵尸企业是否能够清理,关键在于能否打破刚性兑付,即破除政府对企业债务的担保兜底行为,让该破产重整或清算的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去处置。由于现实中相当一部分“僵尸企业”是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和国企的财务软约束和种种利益考量,都可能使打破刚兑面对种种阻力和障碍。“僵尸企业”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该类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而国内僵尸企业之所以长期存在,主要是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继而吸引到银行信贷资源的投放,抑或在企业发债上获得支持。地方政府对僵尸企业的救助则是出于“维稳”动力,因为僵尸企业涉及失业人群、当地经济下滑、金融风险暴露和社会稳定问题。因此,很多僵尸企业不愿意退出也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最后政府一定会刚兑兜底。

现实中这样的情形也大量存在,如2015年一家煤炭企业出现巨额亏损,最终是得到当地政府的资金支持,才避免了迫在眉睫的债券违约。地方政府的保刚兑还体现在干预企业举债融资偿还的行为上,如去年某地方政府在当地财政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中明确表示,要“确保到期企业债券的刚性兑付,不出现违约”。

毋庸讳言,地方政府或暗或明的保刚兑,造成了诸多市场扭曲,容易滋生道德风险。首先,僵尸企业可以不必担心破产风险,进而会不计后果的进行债务融资、盲目扩张,陷入“债台高筑-融资-借新还旧”的恶性循环;其次,银行和债券持有人则不用担心信贷和债券到期违约风险,从而丧失对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因而会造成金融资源的挤占效应,令资金大量流入僵尸企业,而非更有效率的企业或中小微企业,让风险在金融体系内累积;同时也提高了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加大社会融资成本,因为僵尸企业出于政府的兜底预期,举债时对资金利率不甚敏感。某种程度上,金融市场上的刚性兑付现象与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担保兜底有很大的关联。

我们以为,中央决策将处置和清理“僵尸企业”当做去产能的“牛鼻子”,恰恰是看到了这些问题。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如果僵尸企业都能够僵而不死,又如何真正实现劣而能汰的机制,如何通过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经济转型呢?

所以,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地看,只有打破刚兑才能抓得牢这个“牛鼻子”,纠正市场信号的扭曲,推动市场出清。不仅如此,打破刚兑,让该破产的企业破产,该关闭的企业关闭,还有利于确立包括贷款、债券在内的金融产品实现真正风险定价,投资者风险自担,以及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如此反而是可以避免更大风险的累积。

当然,应该看到,这几年来,随着经济进入增速换挡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国内金融行业的不良风险以及企业信用风险显著上升,在债市领域的体现就是违约事件不断,涉及的企业主体由民营波及到国企、甚至央企的子孙公司,市场对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和容忍度在上升。这或为打破刚兑提供了比较好的市场环境。加之决策部门对处置“僵尸企业”态度坚决,强力推动,人们对破产重整或清算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也在发生变化,打破刚兑,或许也会成为市场常态。

当然,打破刚兑会导致企业破产、银行不良上升、债券违约、失业增加等风险,因此打破刚兑需要通盘考虑,需要各方面的政策配合。如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这该是地方政府正确发力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