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鞍山市政府获悉,去年辽宁鞍山市救助管理部门共依法实施救助1372人次,与2015年救助的人数基本持平。为了保障民生,提高责任意识,今年鞍山市救助管理部门将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动,把特殊时期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工作列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实现临时救助全覆盖。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鞍山市救助站共依法实施救助1372人次(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救助站救助人数),其中未成年人331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143人次,护送返乡144人次,上报安置6人次,其他救助748人次。救助人次总数与2015年基本持平。为了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鞍山市救助部门将在完善救助接待,加强南北区域救助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深入推进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基础上,把特殊时期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工作列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保障生存权益。

据介绍,虽然鞍山市已于2015年出台《鞍山市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市民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一些特殊时期临时遇困人员需要得到临时、及时救助。市救助管理站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动,把特殊时期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工作列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不仅会发挥救助管理部门的现代化救助体系和设施,帮助特殊时期临时遇困人员解决燃眉之急,保障生存权益,还可以帮助政府缓解临时救助压力,消除临时救助死角,实现临时救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