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营造良好交通运输环境,我省决定三管齐下治理货车超限超载。
首先,深入推动全省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发挥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总领作用,建立领导小组联合检查和通报机制,研究治超成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督促市县政府落实治超主体责任,落实治超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多地区联动治理砂石料短途超限运输等突出问题。此外,加快治超条例研究制订,从地方性法规层面把治超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其次,深入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以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和货车非法改装整治三个专项行动为载体,建立工信、公安、交通、工商、质监部门协作机制。一是交通、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二是交通部门加快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实现货车超限检测数据与交警数据平台对接和共同处理,加大对路网盲区的监管和覆盖;三是工信、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配合,尽快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整治专项行动。
再次,推进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落实36部门《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抓手,结合“信用陕西”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从车辆监管、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金融监管、保险费率等多个方面,对货车生产改装企业、货物运输企业、源头装载企业以及货车驾驶员实行联合惩戒。(记者 李艳 通讯员 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