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出台《云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规定》,提出将规范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据云南省工商局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机制效率。去年8月至10月,云南省昆明市、文山州、保山市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让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重新整合资源,享受商事制度改革红利。

规定明确,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选择简易注销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发布注销公告,45日公告期满即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在企业发布注销公告的同时,登记机关应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效率。

此外,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所需材料也将大幅精简,只需提交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机关收到企业登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