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了48家省级招录机关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工作,共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663名,招考职位403个,其中含省属公安、监狱、戒毒机关招考一线工作人员462名,招考职位251个。
本次招考工作,按照编制职位、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进行。目前,48家省级招录机关研究编制招考职位工作已经完成,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招考职位表等本次招考的有关信息,今日(3月17日)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面向社会发布。
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依托网络进行。报名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报名期间,省级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省级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近几年,我省查处了多起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注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录用资格等事件,考生均受到相应处理。省公务员局提醒广大考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做出予以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一旦发现考生恶意注册、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方便考生咨询本次招考有关事宜,3月20日至3月28日,我省开通了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包括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和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主要承担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环节的咨询服务。对于考生咨询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如何体检、如何考察、什么时候公示和录用等问题,可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可查询招考职位表。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政策的咨询服务。可拨打电话0531-1233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报名信息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有关工作的咨询服务。可拨打电话0531-88597886。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主要承担本次招考工作中反映省级招录机关有关问题的服务。可拨打电话0531-86021185。
(二)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本次笔试的考场设在全省17个市,可由考生自主选择。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预计于5月下旬,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届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面试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前,省级招录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接近于首次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面试期间,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省级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录用体检工作将执行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是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五)公示。省级招录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