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处置问题线索489件(次),立案6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对13人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决意见,将1名压案不查的高校纪委副书记和5名不担当、不履职、作风散漫的纪检干部及时调离纪检干部队伍……”3月13日,在省纪委派驻机构年终考核工作会议上,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杜志刚向会议作述职报告。当天,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职及派驻省管干部进行年终考核,与杜志刚一同接受考核的,还有其他41名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
去年,我省紧跟中央步伐,全力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省委先后下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等文件。按照“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模式,省纪委完成了对135个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目标。
省纪委高度重视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干部队伍管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显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省纪委派驻机构共立案325件、处分306人,同比分别增长58.4%和70.9%;向驻在部门书面提出管党治党意见建议450条,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党的“六项纪律”问题229个,向省纪委报告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问题31次;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1080人。
去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后,省纪委曾多次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发现有的深化“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没有完全落实;有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较弱;有的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提意见时避重就轻、“辣味”不足;还有的执纪抓“关键少数”力度不够。
为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全面检视全覆盖改革完成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省纪委根据《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及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此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派驻机构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情况;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审查的情况;落实省纪委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工作的情况;对本派驻机构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的情况等。
据了解,省纪委是首次采取这种方式对派驻机构进行考核。除年终考核外,省纪委还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调研检查等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手段,综合确定派驻机构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不敢担当、自身不正导致派驻机构工作和个人考核结果较差的,视情况进行诫勉或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