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主题为“同心协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企业座谈会上了解到,2016年海南的商品房买卖的投诉上升幅度大、范围广。

据海南省消委会负责人介绍,2016年共受理房屋类投诉1223件,比2015年上升64.82%,其中主要是商品房买卖的投诉。商品房投诉的地域范围过去主要集中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市县,现在扩大到澄迈、儋州、东方、文昌、临高、保亭、白沙、屯昌、万宁、乐东等市县。2016年共受理房屋类投诉 1223件,比2015年上升64.82%。主要是商品房买卖的投诉。

据统计分析,海南商品房买卖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交付订金、认购金,大多数情况是开发商承诺不购买可退款,可想退款时商家认为购房者违约;二是谈好的房子想支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发现房屋已被销售;三是逾期交房,未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四是在购房按竭、贷款过程中虚假承诺、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五是隐瞒商品房真实情况或用途进行欺骗性交易(如:协议为普通住宅,实际用途为酒店式公寓、无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被骗退款、宣传学区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