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将迎来“十四连涨”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三连涨”。

相比之下,浙江在去年就已经实现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十三连涨”。而且,这一标准今年将再次提高。

去年9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2016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截至2016年,浙江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十三连涨”。

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自从去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已惠及全省610万退休人员,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910元。

2017年,浙江将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将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十四连涨”。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在目前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据了解,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将是浙江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五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目前,浙江已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浙江已有155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参保进度居全国前列。浙江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本省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