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多项“减税降费”新举措:将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根据2016年汇算清缴的数据显示,全省(不含宁波,下同)有231801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的优惠,金额达17.06亿元;4386户科技型企业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共计191.25亿元。优惠政策扩围之后,预计将新增受惠小微企业1.12万户,新增减免税额7.24亿元;科技型企业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将增加95.6亿元。

从历史上的政策变化来看,减税范围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30万元,再到如今的50万元,减税政策一直在延续。基于目前经济压力较大的发展现状,浙江企业负担普遍比较重,因此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迫不及待。而此次减税降费的新举措对于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是重大利好消息,预计这将会有相当多的企业受益。同样的,对于提振经济,缓解企业压力很有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即允许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费用列支上比实际支出额度更高,拥有更大的空间。“研发扣除比例的提高,将进一步给我们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松绑’加力。”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一俊表示,一直以来,科技创新的主阵地在企业,以往科技创新往往集中于科研院所,高校,一线企业反而较弱,这与研发费用的扣除比例等制度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扣除比例提高,对于鼓励企业创新有实际意义,也将进一步激发浙江经济的活力。(浙江在线记者 李知政 通讯员 林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