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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要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对于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浙江已经有了明确规划。

浙江今年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基本药品目录和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目录,降低起付标准,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提高保障精准度,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减轻群众大病治疗负担。

记者还了解到,“十三五”时期,浙江计划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支付50%以上比例,并向困难人群倾斜。

早在2014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统一、人群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并于当年年底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目前,浙江已将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浙江已率先将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纳入罕见病医疗保障病种范围,患者凭借浙江省人民医院等6家省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符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就可以刷社会保障卡一站式结算。同时,罕见病患者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还将通过专项救助渠道解决。

此外,浙江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方法,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例如,从今年开始,宁波镇海区由财政出资,在全省率先实施重特大疾病保障工程,希望以此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产生。按照当地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合规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可继续按50%-60%比例享受最高15万元的大病补偿金。(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童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