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据介绍,宁夏将针对处于绝对贫困、相对贫困、面临其他困难的三类群体分层次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同时明确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加强部门间制度衔接,各类救助制度可以单向实施,也可以多项综合实施。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对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给予受灾人员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