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图片

27日,首届“广东企业法务高峰论坛”在广州举行。本次论坛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有省内601名企业法务、104名律师参加,共同研讨当下企业法务界热点话题。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在论坛上表示,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律师服务企业的工作,广东从2002年开始就在全省范围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省律协也成立了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截至目前,在全省54家公司企业设立了公司律师215名。另一方面,省司法厅鼓励和支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据统计,2017年,广东律师共担任53144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论坛上发布了由广东省律协编写的《2017年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专业年度观察报告(十四个专业领域)》,报告内容覆盖刑事辩护、民事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国有资产、不良资产处置、破产与清算、企业法律顾问、海事海商物流、证券、税务等14个专业领域。

启动仪式

针对广东省刑事辩护法律业务,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公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一系列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但广东的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仍存在问题与困难,比如贿赂案件会见难问题严重。报告指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普通刑事案件会见难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广东亦推出数项措施方便律师会见,但贿赂犯罪的会见难问题仍然突出。

《刑事诉讼法》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实践中,是否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由办案机关界定,辩护律师基本只能会见一次。

2017年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规定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期间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次数不得少于两次。报告认为,仅限于两次,实施效果如何仍然未知。

此外,关于广东省刑事辩护法律业务,报告还提出了辩护人能否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案卷材料问题,相关规定含混不清等问题。

报告建议,广东省应加强刑事律师培训工作,提升刑事业务水平;建立刑事律师专家库,应对非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的法援需求;要探索创新刑事案源开拓渠道,满足刑事专业律师的案源需求。

据悉,广东省律协将会把企业法务论坛作为年度品牌活动举办下去,下一届论坛将交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