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发布消息称,按照本市“1年1小调、5年1大调”的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地面公交票价未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对此,今年暂缓启动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的调整,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

2014年本市在调整公共交通票价的同时,参照国内外票价管理经验,出台了《北京市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建立了“1年1小调、5年1大调”的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年度动态调整的核心是让公共交通价格逐步反映运营成本变化情况,理顺价格机制,避免价格矛盾积累。

市发改委表示,今年是第二个年度动态调整期。按照调价公式及数据测算,2016年当年地面公交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03元,考虑2015年地面公交平均票价纳入2016年累加的0.06元,2016年地面公交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03元,低于动态调整的启动点(0.1元),未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2016年当年轨道交通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上调0.12元,考虑2015年轨道交通平均票价纳入2016年累加的0.27元,2016年轨道交通平均票价调整幅度为0.39元,高于动态调整启动点(0.1元),已达到动态调整启动条件。

市发改委消息称,考虑到轨道交通仍在大规模建设期,新开通线路处在客流培养期,低峰优惠政策仍在进一步完善中。市政府在多方听取意见后研究决定,暂缓启动轨道交通票价动态调整,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的调整整体纳入下一调价周期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