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空降省住建部门了解到,2018年黑龙江省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支持哈尔滨等城市研究制定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引导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参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

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住房制度的全新探索和有效补充,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广将对稳定房价预期起到积极作用。实施这一制度,既可以降低政府的保障成本,又可以降低购买住房的门槛,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多层次住房的需求。

2017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此前,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