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5日全面推开

广州南医三院门诊大厅里排队的市民。

南都记者

谭庆驹 摄

广东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间表确定了!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7月15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全面推开。本轮启动改革的地区,包括广州、佛山和粤东西北地区共14个地市,改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参加属地改革。

此前有医院担心药品加成取消后政府补偿不到位。省医改办表示,此次改革明确了政府投入责任。省政府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各级财政要将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部分全面落实到位。通过“定额+差异化”补偿方法,在总量控制内按占比分配和补偿。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对于极个别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医院实行“一院一策”。

实现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省卫计委介绍,部分城市已在此前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中,韶关市已于今年4月1日启动。汕头、佛山、湛江3市已于7月1日启动。梅州、汕尾、潮州、揭阳4市已于7月8日启动。此外,广州、河源、阳江、茂名、清远、云浮6市将于7月15日启动。

此前,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实现全覆盖。截至2014年底,58个县159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参加,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从2012年起至去年12月底,广东省有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已先后开展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共153家城市公立医院参加。这意味着到7月15日,全省770家公立医院全部参加改革,实现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省医改办透露,省有关部门近期积极组织和指导各地做好政策制订、全员培训、应急演练、风险评估和督促检查。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费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目前,即将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地市基本准备就绪,深化医改总体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医保报销等配套政策已陆续出台。

取消药品加成明确政府投入责任

此次医改明确取消药品加成,各地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省医改办表示,此次改革明确政府投入责任。省政府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各级财政要将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部分全面落实到位。

省医改办指出,广东省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调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原则上实行“同城同价”,对于极个别实际补偿比例与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医院实行“一院一策”。在财政补偿方面,提出“定额+差异化”补偿方法,在总量控制内按占比分配和补偿。

患者就医负担总体不增

省卫计委表示,本次改革的重点是通过医疗价格和收费项目调整,推进利益机制转变,构建公益性导向更加明确的运行新机制。技术劳务价值将得到更好体现。本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上去。

省卫计委称,取消药品加成后,挂号费项目将并入门诊诊查费项目,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省医改办介绍,改革强调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医保报销政策与价格政策同步实施。各地将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实行医保定额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本轮改革属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调整前后费用水平基本保持平衡,总体上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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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医疗、医保、医药联动

省医改办介绍,广东省立医院综合改革强调改革政策联动。改革要求各地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各地按照“属地改革、属地负责”的原则,推进辖区内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腾出空间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步实施财政补助、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政策,实现协同推进。

省医改办表示,广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切入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服务评价体系、严格经济运行制度等,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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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调价方案征求意见

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从8元调至30元

7月7日,广州市发改委在官网挂出《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诊查费有所调整。其中,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从3元调至10元,名专家门诊诊查费从50元调至80元,主任医师从8元调整至30元,副主任医师从6元调至20元,急诊诊查费从6元调至21元。

为减轻患者负担,医保和价格政策密切衔接配合,调整后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比如,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10元,门(急)诊诊查费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人每诊次7元,个人仅需支付3元,与原标准普通门诊诊金(含挂号费)4元相比,患者少支付1元。

此外,CT、MRI、PET-CT等大型检查设备价格下调,三级医院的CT平扫从350元降至280元,MRI(磁共振平扫0.5T以下)从500元降至420元。

目前,广州地区公立医院执行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有4238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调整项目3568项,总体调价幅度7.70%.调整项目包括调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临床各诊疗系统类、手术治疗类、物理治疗与康复、护理类、中医及民族医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等2457项;调降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检验类、医学影像类、打印照片类等价格的项目1110项。同时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减少1项。

采写:南都记者 阳广霞 通讯员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