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5.77%

全省法院新收的一、二审行政案件2.4万件,同比增长2.25%

广东法院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2%,同比下降5.77%

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度广东省行政诉讼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同时公布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省法院新收的一、二审行政案件2.4万件,同比增长2.25%;2016年广东法院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2%,同比下降5.77%,这是近年来首次下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42%。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幅近五成。

记者 董柳通讯员 曾洁赟

2016年是广东法院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已全面启动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95%以上实现了异地管辖和跨区划审理。

白皮书显示,广东行政诉讼案件呈现新特点,原告诉求日渐多元、群体性诉讼增多,出现了确认无效之诉、附带审查“红头文件”

之诉、预防性之诉等新类型案件。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先后对《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等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附带审查诉讼请求。

此外,去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598人次,比上年度上升45.27%;其中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人次,比2015年度上升25.62%,创新历史新高。

“行政机关败诉率近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说。

案例1 行政不作为

居民身份被冒用莫名成了罪犯

更正信息用了一年

公安局被判赔5万

2013年,张某的身份信息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松冒用,张某松被定罪量刑后,其犯罪信息被以张某的身份录入公安警务综合系统和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2014年12月,张某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以下简称“惠城公安分局”)管辖的马庄派出所要求更正其信息。直至张某起诉时,惠城公安分局仅对公安警务综合系统内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层报更正,并未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的身份信息进行层报更正。

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惠城公安分局构成行政不作为;惠城公安分局应在媒体连续三日刊登罪犯张某松犯罪信息更正声明以及原告张某无犯罪记录声明;赔偿张某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开支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万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直至2015年12月,本案上诉至二审法院前,身份信息才得到更正。

惠州中院二审认为,鉴于该案对上诉人造成相关损失的严重程度,就上诉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开支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适当调整为5万元为宜,遂改判赔偿上诉人张某5万元,同时维持一审行政判决其他判项。

案例2 未按规公开信息

有机构要求公开餐厨垃圾数量

此前称不予信息公开

城管局被判重作答复

2015年12月8日,广州市海珠区宜居广州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环保中心”)先后两次向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番禺城管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全区每日产生餐厨垃圾数量,以及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的各自数量。环保中心在申请中表明,所获取信息的用途均是“自身科研特殊需要”,并各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一份。

番禺城管局随后对两份申请统一作出答复,认为环保中心提交的材料无法说明与自身科研特殊需要有关,因此决定不予公开。环保中心不服,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番禺城管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一作出答复违法,并判决撤销番禺城管局作出的答复。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认为,环保中心两份申请信息公开,表述和含义均不同,不能简单只对一个申请作出回复。

法院同时认为,从环保中心的申请和附带的材料来看已经达到证明其科研需求的标准。据此,一审判决撤销番禺城管局不予公开的答复,并责令番禺城管局对环保中心的两个申请重新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