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场所母婴室少妈妈们带奶娃出门形象难顾

    太原南站的妈咪小屋。

  • 公共场所母婴室少妈妈们带奶娃出门形象难顾

    太原东客站的妈咪小屋。

  • 公共场所母婴室少妈妈们带奶娃出门形象难顾

    太原一商场明确标示出母婴休息室。

  • 公共场所母婴室少妈妈们带奶娃出门形象难顾

    太原迎泽桥西的公厕母婴间。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带孩子出门本是一件乐事,但没地方喂奶、换尿片是个大问题。”近日,太原市民段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自己的孩子还没断奶,医生建议增加户外活动,但出门总是遭遇没地方喂奶的尴尬。“经常是孩子哇哇大哭,但没个地方喂奶,情急之下只好随便找个凳子坐下,撩起衣服就喂。”段女士感慨,“当了妈真是顾不上形象了。”

遭遇过类似尴尬的母乳妈妈有不少,特别是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后,公共母婴室需求大、数量少这一矛盾日渐凸显。那么,太原市哪些公共场所有母婴室?母婴设施是否健全?利用率如何?
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

大庭广众之下喂奶遮遮掩掩 有个简易私密空间就好了

“你知道哪儿有母婴室吗?”带着这个问题,4月5日,记者在太原各大公共场合随机采访,有很多市民听了直摇头,有的甚至没听说过母婴室。“去试衣间啊!”在一家大型商场,记者看见一对夫妻推着婴儿车逛,听到记者的问题,宝宝妈妈随口说道。

记者在商场、超市走访中,看见有的妈妈坐在卖鞋专柜的试鞋凳上喂奶,家人在旁边帮着遮挡。

说起在公共场合哺乳,市民刘女士很有感触。她告诉记者,最尴尬的一次是她在公交车上喂奶。当时孩子饿得不停哭闹,全车人都在看她,无奈之下,她只好当场给孩子喂奶。“孩子安静了,大家也就不看了。就算中途下车,也一样找不到喂奶的地儿。当时就想车上要是有个帘子就好了。”她说。

有母乳妈妈表示,因为没地方及时哺乳,经常会出现乳汁溢出湿透衣服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在卫生间挤奶甚至喂奶。“公共场合母婴室确实少,印象中,孩子小的时候就不敢带出门。”在社区工作的景女士说,要是每个社区有一间母婴室就好了,有需要的人路过就能进去哺乳。

韩女士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单位没有专门的母婴室,为了坚持母乳喂养到一周岁,她在单位附近租了个房子。“背奶也得有私密空间吧,很多背奶妈妈为了给孩子纯母乳,去厕所里挤奶、钻桌子底下挤奶的大有人在,想想挺不容易的。”她说,自己不愿意那样。

采访中,有时尚妈妈支招,公共场合既要喂奶,又要顾及尊严,目前只能靠哺乳衣、哺乳巾。“要是有个简易的私密空间就好了。”妈妈们有一致的愿望:对于公共场合的母婴室要求不高,只要遮挡起来,能坐下喂奶,孩子有个躺的地方能换纸尿裤就行。

母婴室点少且标志不醒目 难找或派不上用场

那么,哪些场合有母婴室呢?记者通过微信征集、实地探访发现,一些母婴商场、早教中心、车站、机场等地有母婴室,有的配置挺高,但知道的人不多。

在一家大型母婴商场,记者看到指示牌上有“母婴休息室”的字眼,便循着指示方向,在一个角落找到了这个母婴室,母婴室分里外两间,布置得很温馨,里间有两张婴儿床、一个尿布台,婴儿床上搭着蚊帐、铺着毯子,屋里有空调;外间放着两张沙发供妈妈们坐下喂奶,沙发上还有几个靠垫,感觉很人性化。来来往往的妈妈们抱着孩子进来喂奶、换尿布,睡着的宝宝直接躺在婴儿床上。

由于儿童聚集,十来平方米的母婴室有些满足不了需求,有时候,妈妈们还需要排队等待。

随后,记者又去了几家人流量大的商场走访、询问。工作人员表示,早有设立母婴室的考虑,特别是童装区域更有必要,但苦于没有专项资金,不过妈妈们可以进试衣间喂奶。记者去了几个市民常去的商场,只有两家设有“妈咪小屋”,方便顾客喂奶。

“万柏林区迎泽桥西有个公厕有母婴间。”按市民提供的地址,记者去找,着实费了一番工夫,先是看到一个刷粉色漆的、貌似母婴室的地方,走过去才发现是通信基站,后来转到汾河公园,最后在滨秀园里向好几位工作人员打听,才找到设有母婴间的公共卫生间。记者进去一看,母婴间上着锁,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门被打开,里面设施很齐全,有可折叠的尿布台、婴儿安全椅、卫生纸、两把靠背椅和十来把塑料椅,还有热水器、插座等,干净舒适。“为什么上锁?”负责这里的环卫人员说,开了四五个月了,但来的人不多,锁住是为了干净,但只要有带小孩的,她就会打开门引进去。

有母婴间的公厕多吗?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综合处的白云康处长告诉记者,不多,全太原不到10座。设置这样的公厕主要起宣传引导的作用,尽可能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但想建规模大点儿的、功能齐全的公厕,选址较难。而且目前来看,利用率并不高。

“妈咪小屋”一室多用 一些企业的不对外开放

记者走访的母婴室里,有的简单一些,有的标注了“妈咪小屋”,里面功能齐全。

原来,这些“妈咪小屋”是2015年5月根据省总工会与省卫计委的工作部署,太原市总工会与太原市卫计委在全市范围开展“妈咪小屋”建设工作后建起来的,每家补助资金10000元,专款专用。据了解,太原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妈咪小屋”有50多家。

“妈咪小屋”有什么建设标准?太原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马芳告诉记者,基本配置是有标识、有桌子和至少两把椅子、方便电动吸奶器使用的电源插座、墙面张贴宣传海报;标准配置是除基础配置外,增加冰箱、微波炉等电器、供清洁使用的水池、1个资料架;舒适配置是在前两个配置基础上增加舒适的沙发、饮水机、供两人以上同时使用的隔断、1—2个医院级吸奶器、婴儿打理台、母乳喂养工具展示柜,以及能播放孕期、哺喂期、经期和更年期“四期”保护知识录像的电视机。“这是配置要求,但具体操作中,很多 妈咪小屋 建得比舒适配置还要好。”马芳告诉记者。

投入力度这么大,“妈咪小屋”使用情况如何?客运东站“妈咪小屋”负责人闫海琴告诉记者,夏天客流量大的时候使用率很高,由于知道的市民少,他们专门安排了“小蜜蜂”服务组介绍给有需要的市民进入使用。记者参观了太原南站“妈咪小屋”,一个粉色布帘子搭成的私密空间里,有一张婴儿床,床上挂着床铃,铺着小被褥,褥子上还有一层隔尿单,婴儿床旁边放着一把沙发。粉色布帘外,还有一把婴儿餐椅、两张婴儿床,正对面有冰箱、微波炉、热水壶。客运车间的罗振华书记告诉记者,这个“妈咪小屋”是2015年省总工会拨款建的,使用率很高。印象最深的一次是2015年10月22日,车站接到一个求助电话,说长治有个两岁左右的女孩被大面积烧伤,急需去北京医治,途中要经过南站,希望开通绿色通道。孩子来了,工作人员就把孩子和家属安排在“妈咪小屋”,照顾得很周到。“ 妈咪小屋 运行以来反响很好,今年春运,被旅客通过12306表扬了12次。

除了车站,一些医院也有“妈咪小屋”。万柏林区中心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每周一、周三、周五防保科打预防针,很多哺乳期的妈妈进去给孩子喂奶,挺方便的。

车站、医院的“妈咪小屋”对外开放,使用率高,机关单位、企业的“妈咪小屋”使用情况如何?记者分别采访了太钢和富士康两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富士康女工部姓杜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10年前就开设了哺乳室,但使用率不高,现在改为孕妇休息室了。“为什么不实用?”一是因为哺乳期女职工有哺乳假,除去往返路途时间,上下午各一小时,直到孩子一周岁,加上交通方便,职工们更愿意回家哺乳;另一个原因是园区大,如果真有哺乳期女性需要挤奶,去“妈咪小屋”不方便。太钢集团工会权益保障部侯彦珍部长告诉记者,“妈咪小屋”作为哺乳室使用率不高,改为多功能小屋了,有电视可以播放女性知识讲座,有按摩椅可以放松,有休息厅可以座谈。使用率不高的原因,也是因为女职工回家哺乳方便。“妈咪小屋”对外开放吗?这两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厂里有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非本单位职工进不来。

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需要多部门联合形成合力

如何让功能齐全的“妈咪小屋”成为大型公共场所标配?记者采访了省总工会女工部韩部长。韩部长表示,省总工会联合卫计委从2015年5月起开始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就诊量较大的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建设了300多家“妈咪小屋”,投入力度很大,一些地市建设得很好,运转得也不错。但由于还在不断探索期,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目前来看,这项工作推动起来有一定难度,期待把母婴室的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项目,多部门联合推动,力度更大,效果会更好。

关于母婴室建设,山西已有地方性法规: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按照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韩部长告诉记者,今年省人大将派专人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妈咪小屋”在检查范围内。
期待妈妈们外出哺乳的尴尬能早日化解。

本报记者 田小丽

链接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住建部等10部门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将推动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母婴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在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上,将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采取分类实施,并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

在设施配置上也将设置相应标准,包括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

用人单位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火车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

此外,为方便寻找,将统一母婴设施的标识,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等。

到2018年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